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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中旬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两项重要出口退税政策调整,12月1日起实施,将对外贸企业成本和运营产生直接影响。
出口退税调整内容
1. 出口退税取消与下调
- 取消59项产品出口退税,如铝材、铜材、化学改性油等。
- 下调209项产品出口退税率,成品油、光伏产品等从13%降至9%,降幅超三成。
- 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,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日期界定。
2. 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扩大
- 11月14日三部门联合宣布,自12月1日起,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,从启运港启运报关出口,由中铁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承运、铁路转关运输直达离境地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可享启运港退税政策(危险品除外)。
- 原启运港退税政策已涵盖多地部分港口,此次调整新增无锡(江阴)港,粤港澳大湾区也新增汕头市汕头港等多个港口,还公布了内蒙古、广西等地区实施该政策的具体港口名单。
对国际贸易的影响
对依赖中国铝材、铜材等产品的国家和地区,退税取消将增加进口成本,退税率下调会降低中国相关产品国际竞争力。但这也给外贸企业带来转型升级压力与动力,促使企业加快创新和升级,应对挑战。
企业应对策略
1. 调整出口节奏,抢在12月1日前完成出口申报。
2. 优化产品结构,评估取消退税商品出口性价比,调整出口方向或转内销。
3. 重新核算报价,维持利润率。
4. 关注政策动态,与税务机关、行业协会保持沟通。
5. 争取财政补贴或支持。
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影响广、力度大,企业需尽快制定方案,优化布局和规划,降低影响,同时保持与税务机关和专业顾问联系,确保合规运营平稳过渡。